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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業(yè)電商模式PK “F2B平臺+落地模式”將占領新高地

2017-09-13 11:36  中國酒業(yè)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酒類電商已經走過8年的歷程,出現了各類電商模式,但至今未見一家成功的。隨著電商學費的付出和理論研究的深入,F2B平臺+落地模式的出現將為電商帶來新希望,因為它可以有效解決垂直電商鏈條長、重資產運營的難題,同時避免了O2O的價格混亂和配送無保證、B2B的不觸C端無法提升流量、B2C的缺乏落地組織無法開展地推服務等諸多弊端。并將以虛實結合、線上線下互補的最大優(yōu)勢占領電商新高地,迎來線上線下產品、價格、服務三統(tǒng)一的和諧發(fā)展時代,從而將其它酒類電商模式甩在身后。

為什么其他模式落后了?

一看垂直交易模式:

廠家垂直的F2B2B2C長鏈模式,若自營必須要建立全電商鏈肯定是重資產模式,巨大的投入加超長的回報期必將企業(yè)拖垮;如分工合作做那么超長的渠道鏈必然吃掉大量的利潤而推高價格,因此無法滿足C端的低價需求。

看廠家垂直的F2C短鏈模式,雖然工廠直銷具有價格優(yōu)勢,可是沒經銷商幫你做市場,落地工作銷量還是上不來,而且直銷搶了經銷商飯碗。線下渠道要么抵觸,要么死掉,怎么算賬廠家都是得不償失。

看商家垂直的B2B供應鏈模式,渠道扁平了產品供應可以直達終端了,但不觸C端難以做大流量,上下游兩端的B都是在分割傳統(tǒng)渠道蛋糕額而沒有做大蛋糕,因而沒有長遠發(fā)展前景。

看商家B2C銷售鏈模式,雖然觸達C端可開展推廣落地業(yè)務了,但沒有廠家的大力支持,完全靠自己做落地服務,顯然力不從心而且也做不好的。

二看平臺撮合模式:

看阿里的天貓超市和淘寶,雖然已經盈利但它是綜合品類平臺不是純粹酒水電商,搞了這么多年,其酒水線上滲透率也不過3%。而且盈利來源并非銷售而是平臺服務費和支付寶資金周轉利息。

看酒仙網,它屬于既交易也撮合的綜合模式,其中的B2B具有平臺撮合功能,主要開展團購、眾籌和批發(fā)業(yè)務,但也沒有做大流水,對酒仙網的利潤貢獻極為有限。

看各類酒水O2O,平臺都很大加盟商也很多,但無論廠家還是商家都沒有盈利的,因為巨大的引流費換來的是極小的線上訂單,主要原因是無法滿足酒水即時消費場景需求。而且多數線下實體店信譽及服務很差,無法保證價格及配送時間,所以這種模式消費者不認可。

為什么F2B平臺+落地模式是領先的?

理由之一:具備落地功能所以可獲得豐富的供應鏈資源。如前所述,各種原因導致所有電商經營重心都放在了線上,以為憑價格、成本、便捷的優(yōu)勢可以打敗傳統(tǒng)模式。所以在模式設計前沒有考慮過消費體驗、即時需求、消費者數據獲取等落地推廣和精準營銷問題,導致供應端客戶入住后銷量始終無法達到預期。

而F2B平臺+落地模式則是通過整合本土經銷商資源,設計了區(qū)域倉儲物流矩陣網絡和街區(qū)落地服務矩陣網絡,因此可以較好的滿足廠家的落地需求,提供全鏈條的信息服務,吸引眾多的廠家產品入駐平臺。

關鍵詞:酒類電商 F2B B2B  來源:華夏酒報  王偉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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