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中止關稅減讓義務,自2018年4月2號起實施。
通告稱,2018年3月8日,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簽署公告,認定進口鋼鐵和鋁產品威脅美國國家安全,決定于3月23日起,對進口鋼鐵和鋁產品加征關稅(即232措施)。232措施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guī)則,不符合“安全例外”規(guī)定,實際上構成保障措施。該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實施,對我國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通知顯示,為維護我國利益,平衡因美國232措施給我國利益造成的損失,我國自2018年4月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7類128項進口商品中止關稅減讓義務,在現(xiàn)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加征關稅,對水果及制品等120項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稅率為15%,對豬肉及制品等8項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稅率為25%。現(xiàn)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
在對美中止關稅減讓義務商品清單及加征關稅稅率清單中,華夏酒報記者查閱得知,其中第79-84項,共6類商品,加征關稅15%。
在此之前,美國進口葡萄酒為14%的關稅,加征關稅后達到29%。這會造成什么影響呢?
從美國進口葡萄酒數(shù)量和市場占比上看,對國內影響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