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會稽山發(fā)布公告表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會稽山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為確保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有關事宜的順利進行,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延長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會稽山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有效期及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上述議案之日起12個月。
本次除延長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會稽山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有效期及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延長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會稽山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需經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